本协议是由您(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与网站【http://www.lifevc.com/】(以下简称“丽芙家居”)所有者上海丽芙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之间就丽芙家居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若您访问、使用了本网站,或注册成为本网站的用户,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您便接受了以下的条款。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中的全部条款,并确保您已经知晓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条款的含义。
若您代表公司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您在此向丽芙家居承诺,您有权代表公司,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将被自动视为您所代表的公司对本协议的接受。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丽芙家居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网站用户需要特别注意的义务将在本协议中采用加粗的方式实现,以确保网站用户能够完全理解本协议。
网站用户与丽芙家居确认,以下条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以下条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若网站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丽芙家居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向丽芙家居询问,丽芙家居已给予网站用户充足的时间与充分的选择权来决定是否缔结本协议。
鉴于丽芙家居已尤其提醒网站用户注意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网站用户不应当以丽芙家居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网站用户注意,或为根据网站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确认本协议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
1.1“丽芙家居”,本协议中,如无相反表示,“丽芙家居”为上海丽芙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统称,亦包括其所运营的网站【http://www.lifevc.com/】及其关联网站和移动平台。
1.2“网站用户”(或“您”),本协议中,如无相反表示,“网站用户”(或“您”)为访问、使用、注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的个人或企业。
2.1 本协议是由网站用户与丽芙家居之间,就网站用户使用丽芙家居所提供之网站服务所成立并生效的一致协议。
2.2 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选择不接受本条款,并拒绝访问、拒绝使用、拒绝注册或拒绝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个人、法人、其他组织或网站用户对丽芙家居的访问、使用、注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的行为,即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丽芙家居就本协议成立一致协议且生效。
2.3 网站用户应当确保其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备本款所述的条件,则应当在其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访问、使用、注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4 网站用户使用丽芙家居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协议之规范。
3.1 网站用户在丽芙家居通过注册程序,注册成功后,丽芙家居将给予每位网站用户一个用户账号,网站用户可以为该用户账号自行设定用户密码,该用户账号和用户密码由网站用户自行负责保管。
3.2 用户应自行诚信向本站提供注册资料,用户同意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用户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
3.3 网站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4 用户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非因丽芙家居的原因,用户账号或用户密码泄露或遭他人非法使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网站用户自行承担。
3.5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网站用户基于其用户账号获得的服务权利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
3.6 用户设置的丽芙家居会员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丽芙家居规则关于会员名的管理规定,否则丽芙家居可回收用户的丽芙家居会员名。
3.7 网站用户申请注销用户账号的,应当确保注销的账号为网站用户本人所有,同时应当按照丽芙家居规定的程序进行用户账号的注销,注销后的用户账号无法恢复。网站用户接受注销用户账号后,所有的网站用户信息将被删除的后果。
3.8 若网站用户在注册丽芙家居用户账号后连续36个月内,没有使用过该用户账号,则丽芙家居有权注销该用户账号,删除与该用户账号的一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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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网站用户在向丽芙家居申请使用丽芙家居服务时,必须向丽芙家居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若信息资料有任何变动,应当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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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网站用户在访问、使用、注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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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丽芙家居在提供网络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其他声明、通知、警示、规则等,该声明、通知、警示或规则等的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网站用户若继续访问、使用、注册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丽芙家居产生联系,则视为网站用户同意并接受该声明、通知、警示或规则等的内容。
6.1 丽芙家居提供的服务及丽芙家居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著作权、商标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和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或其他上网设备内。丽芙家居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网站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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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丽芙家居尊重网站用户的隐私,保护网站用户隐私也是丽芙家居的一项基本政策。
7.2 有关丽芙家居关于隐私保护的相关条款,请见丽芙家居的“隐私声明条款”。
7.3 丽芙家居的“隐私声明条款”作为本协议的共同组成部分,网站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同时,即视为一并接受“隐私声明条款”。
8.1 当您在丽芙家居的相关页面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规格、收件人、收件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收货人与用户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用户的行为和意思表示,用户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8.2 除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外,双方约定如下:丽芙家居上展示的商品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信息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是您发出的合同要约;只有您实际收到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以商品收货作为标志),方视为您与销售方之间就您实际收到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但您只收到部分商品时,您与销售方之间仅就您实际收到的部分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您可以随时登录丽芙家居注册的账户,查询您的订单状态。
8.3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丽芙家居无法保证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商品都会有货;如您拟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您有权取消订单。
9.2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销售方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9.2.1 用户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
9.2.2 货物送达后无人签收;
9.2.3 情势变更因素;
9.2.4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例如:自然灾害、交通戒严、突发战争等。
10.1 网站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丽芙家居提供的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丽芙家居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丽芙家居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丽芙家居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网站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10.3 丽芙家居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丽芙家居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丽芙家居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丽芙家居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丽芙家居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网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1.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网站用户同意丽芙家居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若发生变更、中断或终止网络服务,丽芙家居无需通知网站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网站用户知晓并接受,丽芙家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丽芙家居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10.5
12.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因丽芙家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网站用户造成损失,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3.1 网站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因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讯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如涉及电信增值服务的,丽芙家居建议网站用户与其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确认相关的费用问题。
13.2 网站用户知晓并接受,对于在丽芙家居提供的网络平台上,丽芙家居无法控制所传送或展示的全部内容,也无法对网站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丽芙家居不保证非由丽芙家居上传的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网站用户已预知使用丽芙家居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丽芙家居。但在任何情况下,丽芙家居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网站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丽芙家居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丽芙家居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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